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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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  第1张

销售假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药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假药,以此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的一种犯罪。那么国家法律销售是如何规定销售假药罪的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整理有关销售假药的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销售假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2019最新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国家法律规定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

法律主观: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为:1、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2、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3、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假药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假药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一、销售假药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什么犯罪
1、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生产假药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
2、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4、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三、假药如何认定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3、变质的药品;
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假药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

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判罪规则如下:
1、构成销售假药罪的,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销售假药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危险犯罪,生产、销售假药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对人的生命健康构成严重的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