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如何确权(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如何确权)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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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如何确权(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如何确权)  第1张

宅基地怎么确权

宅基地确权方法如下:
1、申请;
2、权属审核;
3、注册登记;
4、颁发证书。
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经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非本村村民和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如果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确定其宅基地使用权,并在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者。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子女继承房屋的,要提供法律凭证或相关权利人共同签署的意见,并由村委会盖章认可后,方可申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因此是不能继承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

祖传宅基地应该如何确权

法律分析:宅基地没有权属来源材料,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并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三、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十、规范没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程序。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并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集体建设用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经所在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予以确权登记。

父母去世多年后遗留宅基地怎样确权?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父母去世多年后遗留宅基地怎样确权?需要提供什么手续?村民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建设,但宅基地的使用必须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个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不属于死者的继承,因此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老人死后如何继承宅基地:1、宅基地不属于被继承人的继承,因此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继承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不能继承或者其性质不能继承的遗产,不予继承。

如何确认农村宅基地的权利

1、声明

所有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者必须收到土地部门统一发放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请登记表》,并按户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经济社会、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和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调查组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将其提交给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所有权审查。

2、所有权调查

土地部门根据土地使用者的申请,对宅基地的范围、边界、边界地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记录,经相邻各方认可后,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准备进行地籍调查。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该宗地和相邻土地的使用者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共同标界,并在双方共同确认的土地边界和分界点上签字盖章。如果他们不能参与划界,他们应书面委托代理人指示划界。

3、审查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宗地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和地址、土地所有权性质、面积、位置、四通范围等。

4、批准

公告期满后,土地权利人和其他土地权益相关方对土地登记审查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字盖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注册登记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的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权属卡》和《土地证》,登记人和土地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张卡上签字。

6、核发土地证。

通过分析可知,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依法或按其性质不能继承的遗产。因此,老年人去世后,他们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不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如何确权

宅基地可以根据以下步骤确定使用权:

1、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

2、提交申请书等材料;

3、材料经过审核,符合确权条件的,办理确权登记。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如何确权(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如何确权)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如何确权(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如何确权)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