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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优化公积金政策:执行认房不认贷 补缴金额计入可贷款额度  第1张

随州市9月6日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认房认贷”等使用政策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将调整优化“认房认贷”标准,即“认房不认贷”。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套数的认定不再考虑其已使用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住房套数以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和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核定范围。缴存职工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允许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计入可贷额度核定范围。随州市还将取消异地使用的户籍限制。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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