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能否申请撤销被迫写的欠条呢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能否申请撤销被迫写的欠条呢以及如何推翻自己写的欠条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能否申请撤销被迫写的欠条呢(如何推翻自己写的欠条)  第1张

一、被迫写的欠条撤销必须一年内吗

1、撤销欠条不一定需要在一年内,具体时间应该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2、因为撤销欠条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同时也要考虑其对于债权人的影响等因素。

3、如果债权人同意撤销欠条,则撤销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如果债权人不同意,需要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这可能会涉及到一定的时间和程序。

4、因此,撤销欠条的具体时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二、撤销欠条的依据

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合法解除借条: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以下情形可以采取撤销的方式解除借条。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债的关系不再存在,借条自然解除。

三、被胁迫签下的欠条是无效还是可撤销

胁迫签下的欠条是可撤销的。胁迫,是指以给他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相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关于胁迫的认定,实践中注意以下几点:胁迫行为是非法的;该胁迫足以使被胁迫人感到恐惧而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胁迫可以由当事人自己、第三人作出;被胁迫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与胁迫人所希望相符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因此,遭受胁迫等签订的协议,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但该请求受到时间等条件限制。即《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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