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诉讼保全担保用别人的房产证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诉讼保全担保用别人的房产证以及财产保全可以用什么担保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诉讼保全担保用别人的房产证(财产保全可以用什么担保)  第1张

一、我朋友借我的房产证做房产保全有没有风险

1、题主问题表述的不清,朋友不可能拿你的房产保全,应为你不是当事人。应该是朋友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拿你的房产做了保全担保财产。

2、通常债权人在诉前申请对债务人的有争议财产或者可执行财产进行财产保全时,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财产担保,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发生诉前财产保全错误或者申请人败诉后,因申请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时,有财产可以做出赔偿。

3、由此看出,朋友拿你的房产做保全担保是有风险的,因为,一旦出现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或者朋友官司败诉了,且由于申请财产保全给被告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后果会很严重。因为你的朋友既然拿不出保全担保的财产,估计也不会有赔偿的能力,你的房子可能就没了,所以,要慎重对待。

二、财产保全用房子做担保有风险吗

通常法院的做法,如果用房屋作为财产保全的担保的话,法院会查封用于担保的房屋的,以防止用于担保的房屋在担保期间出售赠与等.担保的风险主要是如原告败诉,造成了被告的损失,则原告需赔偿由此而给被告造成的损失,如原告无能力赔偿,则需用担保的财产进行赔偿。

三、债务人把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可以对房产财产保全吗

如果是借债之后转移的财产,那么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四、请问我帮朋友用我的房产证进行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有什么风险

1、别人申请财产保全,用我的房产证做抵押,风险大,这样的情况不建议使用自己房产证做抵押,没有任何保障。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2、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5、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6、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7、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8、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文章分享结束,诉讼保全担保用别人的房产证和财产保全可以用什么担保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